近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人民法庭以调促和,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将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一次性支付完毕,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辖区的稳定和谐。
今年8月,林某回家途中恰逢遇见宋某,便向宋某催讨其之前所借的2000元债务,而后双方发生争执,宋某出手将林某打伤住院。故林某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宋某支付住院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现在还把我打伤了,这费用一分都不能少……”
“我也没想到事情能有这么严重呀……”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以及司法为民的宗旨,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事释法明理工作。介于双方当事人起初情绪较为激动,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和“面对面”的方式,妥善安抚双方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各项经济损失,一次性履行完毕义务。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发生矛盾争执,发生矛盾时应三思而后行,时刻谨记遇事找法,依法、靠法,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