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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治护航,不止这一天
作者:黄淑清 陈燕凤  发布时间:2022-06-06 11:48:23 打印 字号: | |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全面加强环境法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人民法院责无旁贷。2021年6月,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这一年来,覃塘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主业,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

一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绿水青山筑起了司法防护屏障。自成立环资庭以来,依法惩处一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等犯罪,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和民事纠纷,监督、支持了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其中审结“四非”、滥伐林木、污染、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余件,行政案件7件,民事案件50余件,处予损害责任人罚金及生态修复费1400多万元。

在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甲、杨乙非法采矿罪一案中,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该院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连带赔偿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117.45万元、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功能。此举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维护了国家利益,对自然资源的有序开采和合理开发利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凝聚合力,推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今年4月24日,覃塘法院携手贵港市林业局到山北乡保和村联合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共商如何用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5月31日,该院与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工作会,就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共同协商推动解决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重难点问题,加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成立环资庭以来,该院认识到,守护绿水青山不仅要依靠司法强制手段,还要加大部门间沟通协调,积极互动往来,与社会各界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共识。一是加强法院内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与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之间的立、审、执协调配合。二是通过联席会、座谈会等方式,联合各单位积极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建共治机制,明确职责,共同推进。三是畅通公益诉讼渠道,构建相应诉讼配套机制,并根据检察院等部门反馈意见加以完善。四是通过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守护西江流域和覃塘生态环境共同发力。

积极探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

推进多元共治,坚持从源头预防做起。该院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同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打造生态环境大调解格局,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加强向当地党委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支持,为环境资源纠纷化解提供多元选择。

在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被告2020年非法占有原告的水田进行建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覃塘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新建的房屋主体建筑投影占到的原告土地面积5.375平方米归被告使用,其余占用35.58平方米土地用于堆放碎石及其他杂物的,被告自愿清除,并自愿补偿30000元。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真正维护了合法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环境保护,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延伸审判,向社会传递环保意识

覃塘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针对“3·12”植树节、“6·5”环境日等特殊节日,该院通过以案说法、开展志愿服务、进企业、进校园、入村屯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环境资源司法良好氛围。同时,坚持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度融合,助力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本地生态环境保护有效衔接,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护生态环境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覃塘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担当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荷美覃塘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陈燕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