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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家庭教育令》后,覃塘法官和妇联开展案后回访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22-05-12 17:40:59 打印 字号: | |

5月11日下午,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石卡人民法庭庭长杨云和石卡镇妇联主任廖春凤,来到石卡镇都蕴村,对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

该起案件的当事夫妻有两名婚生女,在妻子起诉要求离婚时,杨云在调解过程中认为丈夫长期外出工作,忽略了孩子的生理、心理和智力发展状况,在家庭教育中严重缺位。因此杨云当庭向被告发出《家庭教育令》,并对其进行家庭指导教育,案件最终是妻子决定再给丈夫一次机会,撤回起诉。

考虑到该案涉及两名未成年人,目前年岁尚幼,而且正是学业刚刚起步的关键阶段,十分需要父母双方的呵护与关怀,杨云决定与妇联一起展开案后回访,希望通过走访、谈心,再次了解当事人目前的心理状态、矛盾是否完全消除等情况

杨云一行人先是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说明来意后,顺势向在场村干部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内容,引导村干部在遇到相关矛盾纠纷时,能够活学活用,切实发挥诉前调解作用

随后,在都蕴村妇女主任黄小燕带领下,一行人来到当事人家中回访,杨云和廖春凤为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分别做其思想工作,杨云再次强调了《家庭教育令》的作用,希望通过此令能够引起双方对家庭教育的重视,让孩子在父母双方不缺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在法官和妇联主任的劝解下,丈夫当场表示已经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愿意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令》的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

据悉,该院通过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长效机制,联合妇联代表不定期开展涉及未成年的家事案件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排除隐患矛盾,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责任编辑:陈燕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