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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法官谈“离婚”
作者:韦陆红  发布时间:2020-04-03 09:15:08 打印 字号: | |

一线法官谈“离婚”

对于离婚,当下有一种很流行说法“打败婚姻的,不是家暴,也不是赌毒,而是生活琐事”,这种说法不无依据。据统计,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法庭2019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9件,其中离婚纠纷56件。而56件离婚案中,因生活琐事提起离婚的有41件,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观念改变所致。在这些离婚案件中,81%的当事人是80、90后,而这一年龄段的思想比较开放,不再以家庭责任为束缚,不再过于追求传统的婚姻观,而是更加注重个人情感变化,更偏向内心追求,这也是他们成为离婚主力军最重要原因。

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其显著的“年代”特征譬如90后的“干脆”1998年出生的王某与1995年出生的方某虽然婚龄才一年,实际上两都是初中毕业后就出来工作,不久就相识确定恋爱关系,由于未达法定婚龄,双方在2016年在村里办了“婚宴”并未登记结婚,随后育有一子,因为两人年龄较小,对家庭的责任感意识不到位,二人的“婚姻”生活也是极为“精彩”,经常为了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但为了孩子,二人还是在2018年时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领证并不能让双方以家庭为重,依然争吵不断在领结婚证的次年,王某便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该案法官调和下,王某仍坚持离婚最后,二人达成了离婚协议,这场“纸婚”也落下了帷幕。法官提示:“干脆”婚姻慎重!

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也有“七年之痒”但逃不过“劳燕分飞”的上述56件离婚案件,其中35件的婚龄有10年以上,甚至有6件是20年以上的。1963年出生的梁某与妻子李某于1988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就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婚后,夫妻二人分工明确,即梁某去广东务工、李某在家持家教子由于两人长期异地分居,聚少离多,很少沟通交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19年,梁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虽然主办法官悉心调和,双方离婚态度坚决,最后均签字同意离婚,31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法官提示:婚姻的双方需要紧密沟通不能放任自流,不然感情变淡,婚姻也走到尽头。

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还有一种冲动婚姻”。廖某与覃某于2019年1月份相识,次月就到民政登记结婚,婚后两个月两人觉得感情不和便到民政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一个月又觉得双方感情还在,又到民政复婚,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来法院要求离婚。当时接待的法官见状,就劝导他们回去冷静半年之后再做决定。对于类案件,为了法律能达到三个效果相统一,我国很多地方法院均出台了相应的婚姻冷静期制度,是法官根据某些个案情形,对较为“冲动”离婚的当事人提出的比较个性化、人性化的建议。法官提示:“冲动婚姻”,请冷静

社会在飞速发展,时代在进步,但婚姻,终究是一种责任法院处理的离婚案件,呈现的大多是生活的辛酸与无奈。夫妻关系需要双方用心经营,彼此相惜,又相互扶持,最重要的是遇到日常生活的琐事争端时需要彼此包容,冷静且柔和的处理。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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