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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求婚趴竟变“吸毒趴”,一男子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获刑
作者:余艳  发布时间:2019-07-22 16:54:13 打印 字号: | |

“老表,出来打碟吗?”

“好呀,我想向女朋友求婚,可以借用你的场地吗?”

“可以”

“好,那我再叫上几个兄弟过来助威…”

      2019年1月8日晚,谢某向杨某借用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某村农场*队附近鱼塘边的房子(装修成KTV),作为其向女友陆某求婚的场所。当晚还邀请了黄某迎、刘某添、谭某生、陆某、曾某东、黄某恩、杨某伟、赖某雄等人。

      2019年1月9日凌晨,上述人员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当场在该包厢背面沙发扣押了三个疑似毒品“K粉”的包子,一个疑似毒品摇头丸的包子。经鉴定,从扣押的毒品疑似物中检测出MDMA或者氯胺酮成分。    

      据谢某交代,毒品的来源他并不清楚,2019年1月8日晚,他欲向女友陆某求婚,向杨某借用了其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某村农场*队附近鱼塘边的KTV包厢,后来邀请了黄某迎等人帮他求婚时助威,到达包厢时,包厢已经有十几个人在里面,有他认识也有他不认识的人,后来求婚时,这些人也有帮他加油。

      房屋主人杨某表示,求婚现场的酒是谁买的他也不知道,他没有参与吸食毒品。因装修KTV的时候,有几个叫“三哥”、“九叔”、“奇哥”、“勇叔”、“伟哥”的人赞助了装修费用,一名叫“阿贵”的男子赞助了音响,正因为他们赞助有钱,所以平时也会去那里唱歌喝酒。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以覃检公刑诉[20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9年6月10日向覃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为他人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谢某容留他人吸毒,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内进行量刑。被告人谢某容留多人,且一人为未成年人吸毒,本院酌情从重处罚。

被告人谢某被当场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到案后,被告人谢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谢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1月10日起至2020年11月9日止。)



 
责任编辑:何美凡